和高遇唯相识于初二那年的暑假。
一个炎热的夏天。
那时候沈忆璇的父亲还在世,常年在乡下老家开厂,生产农副产品,原材料就近,人力也便宜。
沈忆璇的哥哥从小体弱多病,周红丽一人照顾不过来两个孩子,沈忆璇便跟着父亲在老家上学。
那年夏天,村庄里来了兄弟俩,是鹿港人,据说是周老太家的外孙。小伙伴说兄弟俩长得都很漂亮,好像电视里的明星一样。
那天很多人都去凑热闹,一览兄弟俩的真容。沈忆璇没去,因为比起“像电视明星”一样的男孩,她更喜欢“电视”。
但她后来还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男孩。
从厂里吃完饭回家,她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,正好碰到了迷路的少年。
热辣的阳光从密密实实的枝叶罅隙投射下来,落在地上好像远眺的水面,光斑如粼粼波光一样,风一过就微微晃动。
那是沈忆璇第一次见到高遇唯。少年时期的高遇唯已经生得比成年人还高,不过初中已经突破了一米八,瘦削,秀气,精致得像个女孩,但是眉眼间流露出的坏脾气又很男孩子气。
他额上有涔涔的汗意,黏着额发,眉毛纠结在一处。环顾四周,眼神充满嫌弃,他拦住了沈忆璇的去路,拽拽地说:“喂,乡下妞,刘奶奶家往哪边走?”
沈忆璇冷冷瞥了他一眼,从下至上打量着这个男孩,印象极差,也懒得和他说话,绕过他就准备走了。
“喂,我在问你话。”
沈忆璇停步,缓缓抬眸:“你说什么?”
沈忆璇用一口标准的鹿港话反问,熟悉的口音让高遇唯眼眸中闪过一丝惊喜。
“鹿港人?真巧。”他马上回答沈忆璇的问题:“我说,刘奶奶家往哪走?”
“前一句。”
他想了想说:“乡下妞?”
沈忆璇抿唇,对他笑了笑:“噢,往东边走,走到头就是了。”
……
第二天,沈忆璇同一时间吃完饭回家,走着每天都会路过的乡村小路。等候多时的高遇唯看到那一抹熟悉的身影,匆匆穿过小路,跟了上去,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她面前,霸道地拦住了她。
“臭丫头!”
他开口就来者不善,但沈忆璇却没有一丝害怕,只是下意识地看了看四下,邻居的院墙边有一堆红心黏土砖,她在心里暗暗想着,一会儿可以拿来当武器。
高遇唯气急败坏地插着腰,在沈忆璇面前踱来踱去,指着她的眉心说:“你昨天是故意给我指错路的吧?害我走到别人家羊圈去了,被狗追着跑了几里路!”
沈忆璇再看他裸露的半截手臂和腿,上面都能看到透着血痕的伤口。
“噢。”沈忆璇没什么表情:“那你可真是不小心了,羊圈又不是路,这也分不清?”
“你——”
沈忆璇仰着头,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:“我什么?”
高遇唯气极,却不会打女孩子,只能就此罢了。
“算你狠。”
沈忆璇耸耸肩,心里却有恶作剧成功的愉快。
谁让他喊她乡下妞来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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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之后,两人梁子就算是结下了,几乎每天都要切磋一番。
这个村子里原先的年轻人都去城里生活了,村里只剩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。
沈忆璇无聊的生活因为高遇唯的出现变得有趣。高遇唯也因为沈忆璇的存在,不再闹着要回家。
一天晚上,沈忆璇去买冰棍,回来的路上,路过刘奶奶家的田间,远远就听见里面有个人一直在呼喊着求助。
沈忆璇走近了些,试探性地问:“谁在那里?”
听到沈忆璇的声音,那人却不喊了,这让她感到很奇怪,再往前一走,才发现是高遇唯骑自行车从摔进了田里,扭了脚,疼得走不动了。
沈忆璇站在田埂上,居高临下看着狼狈坐在田里的高遇唯。
她双手交叠,环抱在胸前,淡淡地说:“你每天找我麻烦,我才不会救你。”
高遇唯听她这么说,脾气也上来了,抱着受伤的脚,不爽地说:“我没要你救。”
“噢。”
沈忆璇走了,高遇唯的脸色明显变得难看。
几秒后,沈忆璇又折了回来。
“算你好运,我是个善良的人。”
……
十几岁的沈忆璇背不动高遇唯,只能将他的手臂绕过自己的脖子,用自己的身体给他当拐杖,支撑着他一瘸一拐地走回路面。
那是两人第一次离得那样近,他知道自己重,怕压着她,借力也借的很克制,那份小心让她心里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异样。
月亮的银光倾洒在静谧的小路上,少年倔强的眼睛被黑夜衬得愈发明亮,她的心脏猝不及防地加速了跳动。
大约是感觉到氛围有些奇怪,他开口打破了沉默。
“你也是来过暑假吗?”
少年的声音已经有了成年人的低沉清润,尾音压着,干净中又带着蛊惑,从她头顶传来,让她起了些鸡皮疙瘩。
一贯反应很快的她在那一刻慢了半拍,回过神才回答:“我一直住这里。”
“那怎么会说鹿港话?”
“家在鹿港,爸爸在这附近工作。”
“……”
两人一起走了一段路,直到把高遇唯送回家。
她站在他家门口,他进屋前,回头看了她几次,嘴唇动了动,欲言又止,最后只是拽拽地说了一句:“今天,谢了。”
说完就一瘸一拐钻进了屋里。
明明和平时一样别扭,沈忆璇却觉得他那一刻是有些可爱的。
那天之后,两人成了朋友。
高遇唯每天都来找她玩,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亲近。
时间过得很快,暑假很快就要结束了,高家两兄弟要回城了。
临行前,高遇唯狂奔着到了沈忆璇家。
他胸腔剧烈起伏,喘着粗气,急切地想见她,可见着了,却又迟迟不说话。
沈忆璇没有说话,只是沉默地凝着他,心中也有万分不舍。
情窦初开的青春情事就这样在心头萌芽。
他直直地盯着她,突然抓住她的手,将一个东西放在她手心。
沈忆璇打开手心,上面是一条定制的萤火虫项链。
铂金的材质,设计精巧,那是沈忆璇收过最贵重的礼物。
少年的眼睛里好像有星光,他笃定地说:“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,一定会回来的,你不准忘记我,沈忆璇。”
……
因为这句承诺,她等啊等啊,可高遇唯再也没有回来过。
后来沈忆璇的爸爸因为事故去世了,生意无人经营,周红丽被迫变卖了乡下的厂,把沈忆璇接回了城里读高中。
开学第一天,她就再见了高遇唯。
可他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多给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