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旁边这个是谁?”小侄女指了指站在沈岐旁边的清秀少年。
“那个啊,是裕树。”赵明月随口回答。
高中时的沈岐,大家都叫他“七中江直树”,就连配置都跟直树一样,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弟弟,所以,这个弟弟自然也得到了裕树的外号。
拥有这么好看的一张脸,上辈子要做多少善事呢。
赵明月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沈岐,是在校运动会的开幕式。
作为学生代表,沈岐负责升旗,尽管身后的学生们一片吵闹,他依旧目光严肃,扬起红旗的动作庄严而帅气。广播里的进行曲淹没了一切声音,但赵明月依旧能听到自己的心跳。
身边的两个好朋友,则听到了她那句信誓旦旦的话。
“这棵树,我要了!”
“后来呢?”小侄女被勾起了好奇心。
“后来,我努力了两年,想尽了各种办法,还是没能把这棵树挪进自家后院。”赵明月一声叹息,“因为一封举报信,我们的缘分彻底断了。”
提起这件事,她气就不打一处来。高三那年,不知道是谁寄来了一封信,举报了她在学校倒追的重重恶劣行径,末尾提到了她的绘画天赋,不如把精力放在学习上。于是,赵父含泪牺牲了抽烟的零花钱,给女儿报了一大堆辅导班。赵明月再也不能像湘琴粘着直树那样,天天跟着沈岐了,最后,他考上了清华,找了个北大的女朋友。回忆到这里,赵明月突然意识到,如果她当初学的不是画画,那现在一起都不一样了。
“和老套的青春片一样,没意思。”小侄女没了兴趣,不想再听。
“不过,和所有青春片圆满的结局一样,十年后,我们又重逢了!”
这时,小侄女突然一边啃鸡架一边认真问了一句。
“十年过去了,万一他从白月光变成了蚊子血,怎么办?”
几十年的老厂区旧址,如今变成了焕然一新的文创园区。
白天,这里属于上班的年轻人,到了晚上,属于跳广场舞的阿姨们,和遛弯唠嗑的大爷们,各自有各自的乐趣。
伴随着凤凰传奇的高亢音乐,一个穿着老头背心、花短裤的年轻男人走出了园区食堂,他挺着刚吃饱的浑圆小肚子,一边慢悠悠散着步,一边听《不会带团队就只能干到死》的有声书。
自从开了这家公司,沈岐就努力维持精英总裁的人设,一整天都穿着笔挺西装,只有晚上下班后,才能做回自己。
花坛里种着几颗大葱,每天他都要趁着没人的时候来练习一番。
“起风了,是时候建立一个属于我的商业帝国了。”
他环顾园区,畅想以后这都是他的产业。创业容易焦虑,必须靠想象力缓解一下。
当沈岐第三遍念出这句台词的时候,终于留意到身后似乎有人。
原来,小妹怂恿之下,赵明月特意来到了老厂区,想看看新建后的样子,更是想,如果能偶遇下班的沈岐,就再好不过了。出门之前,她认真化了全妆,精挑细选了一件战袍。
没想到,一走进园区,见到的,就是将老头衫下半截掀开、敞着小肚子凉快的沈岐。
此情此景,令赵明月几近昏厥,他可以褪色、可以枯萎,怎样都可以,但她无法接受,那个升旗时的清冷白月光,变成了挺着小肚子的搞笑男。
一直灰蒙蒙的天终于下起了小雨,原本的热闹瞬间散开,逆着人群方向移动的红伞成了唯一的亮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