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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客厅的方向,时不时会传来谭天赐的笑声。
  这声音不大,却像是在告诉谭乐。
  你看,他们才是一家三口。
  在一个家庭里,总是有一个孩子会得到更多的偏爱。
  就拿谭乐他家来说,也是这样的。
  谭乐是领养来的,谭天赐是亲生的。
  并不是所有被领养来的孩子,都会感受到这种落差。
  但是这种落差于谭乐来说,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。
  他不知道自己亲生父母的姓名,不知道任何关于自己的身世。
  只是在小时候,在听到谭峰和黄丽偶尔不小心说漏嘴的时候,通过他们的只言片语了解到了自己的身世。
  据说他还有几个姐姐,那些姐姐出生以后连一口奶都没有来得及喝,便被亲生父母抱着送掉。
  相比之下,他这个在亲生父母膝下被养到了三、四的矮子,也曾经是受过偏爱的。
  只是……
  他毕竟还是太笨了。
  长到三岁多的时候,他说话都说不清楚。
  所以,在当亲生母亲再次怀孕的时候,他的亲生父亲便托了人。
  “送走吧,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帮他寻着一个好人家。”
  这套说辞,就像是处理在路边捡到的小猫小狗一样。
  谭峰曾说过,“过继”他花了挺大的一笔钱,足足需要三千块。
  那时的谭峰和黄丽,在国营矿场里上班,一个是矿场的技术员,另一个则是矿场的安全员。
  这两个岗位在当年是出了名的香饽饽,连送他去谭家的婆子都说,他是积了大德才能寻来这么好的父母。
  的确……
  当时的谭峰和黄丽,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父母。
  他们工作稳定,婚姻幸福,家庭美满。
  除了…没有孩子。
  那时的医学技术不发达,两个人结了婚超过三年,黄丽也没怀孕。
  这于现在来看,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,可是对于当年来说,结婚多年无子,便是最大的恶。
  他们努力到了结婚的第五年,终于在热心亲戚的建议下,决心从远房亲戚手里“过继”一个男孩,当作自己的孩子。
  他们给他起名叫谭乐,因为有了他,这个家庭便有了欢乐。
  谭乐很喜欢这个名字。
  至少,在起初他刚来谭家的时候,还是很幸福的。
  那时的他,像是城里的孩子一样过了人生的第一个生日,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周末可以去公园、可以逛商场。
  他吃了甜到发腻的大白兔奶糖,也喝了城里孩子都不怎么有口福喝过的北冰洋汽水。
  逢年过节,再也不需要捡妈妈、姐姐的旧衣服,他也会有自己的新衣服、新鞋、新书包。
  更甭提那时谭峰和黄丽的工资高,厂里福利待遇好。
  他家里早早地便有了邻居家羡慕的冰箱、洗衣机、彩电。
  那时的他。
  很幸福。
  而这一切幸福,只短暂的持续到了他十岁的时候。
  那天他照旧放学回家,刚一进屋便听妈妈跟他说,“乐乐,你要有弟弟了。”
  妈妈的脸上荡漾着他没有见过的笑容,小心翼翼地坐在沙发上,始终护着自己尚且还平坦的肚子。
  谭乐傻乎乎的看着妈妈,以为他们又收养了新的孩子,他眨巴着水灵灵的眸子问她,“弟弟在哪?”
  妈妈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肚子跟他说,“妈妈怀孕了,再过八个月,你就可以见到弟弟了。”
  呵……
  一样的人生,再次重演。
  当父母有了新的孩子,他便是被抛弃掉的那一个。
  谭乐清楚他自己接下来的命运。
  他软了肩膀,歪着头看着妈妈,只怕她接下来会装模做样的跟他说。
  “送走吧,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帮他寻着一个好人家。”
  再后来,那便是弟弟出生了。
  整个家里洋溢着一股浓厚到化不开的喜悦。
  弟弟的名字叫天赐。
  他是上天赐予谭家最好的礼物……
  他记得爷爷奶奶第一次上门看见弟弟时的模样……
  年近六十的老人眼里泛着泪光,只是看了弟弟一眼,便激动到泪流满面。
  他们念叨着“乖孙孙”、“乖孙孙”,丝毫不在意站在角落里看着他们背影发呆的谭乐。
  他也记得姥姥姥爷上门看见他时的嫌恶……
  “他怎么还没走?”
  “丽丽就是心太软,现在都有自己的孩子了,怎么还让他继续留在这儿?”
  ……
  一切似乎都变了……
  但他不在乎,他本就是这个家里领养来的孩子,没有谭峰和黄丽,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还活着。
  他小心谨慎地活在这个家里,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不被当作那个“寻着一个好人家”送出去的孩子。
  那时的他,还住在这个家里的小房间,只不过房间里出现了弟弟越来越多的生活用品。
  穿不下的衣服、玩坏的玩具……
  脏了的被褥、不看的绘本……
  阳台上永远搭着他帮弟弟洗到雪白的尿布……
  他还记得弟弟三岁时,他收拾衣柜找出了小时候最喜欢的毛绒玩具。
  一个少了一颗扣子眼睛的黄色毛绒小狗。
  他兴高采烈的拿到谭天赐的面前,还模仿着小狗的叫声逗着弟弟,“汪汪,汪汪”……
  而弟弟只看了一眼便被吓得咧嘴痛哭……
  那只黄色的毛绒小狗从此被扔进了垃圾桶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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