霎时,一团墨汁滴到纸上,晕成一团。她没想到,自己在太学时那些年少轻狂的荒唐事,顾景谌竟然知道。见林稚月怔在原地,顾景谌赶忙乘胜追击。“你的那句‘落花踏尽游何处,笑入胡姬酒肆中。’朕很喜欢。”林稚月淡漠的笑了笑,换了一张纸,继续抄写佛经:“这首诗不是我写的。”顾景谌皱起眉,他初为镇北王时,把京城各家子弟皇亲贵族调查了个遍,他确信自己没有记错。还没等他问出,林稚月自己先开口:“这首诗是先贤所作,无意中被我看见背下了而已。”
林稚月这样疏离有礼,令人挑不出一点儿错来。
可顾景谌很不爽,非常不爽。
他本以为自从驯马场后,二人的关系会缓和一二。
可是看林稚月的模样,分明一切照旧。
顾景谌忍不住上前一步,二人的气息骤然撞在一起。
他捏住林稚月的下巴,逼迫她的眸子望向自己:“林稚月,你以为你故作姿态,就能赢吗?”
林稚月蹙眉后退一步:“臣妾从未想过和陛下争什么输赢。”
说罢,她把顾景谌晾在原地,自顾自的在桌上抄起佛经。
林稚月有一手好字,顾景谌是知道的。
皇室子弟无论男女都要读书。
林稚月在太学里,算是赫赫有名的才女。
只是她太低调,每次写了什么好文章、好诗词,总是立马烧个干净。
从前她有一句“落花踏尽游何处,笑入胡姬酒肆中。”曾落入自己耳中,自己还盛赞是那个意气风发少年郎所写,知道是出自女子之手后,还惊诧了一番。
只是嫁给自己之后,他再没见过林稚月写诗。
她最爱坐在窗前抄写佛经,然后散播给百姓。
顾景谌曾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。
但即便如此,他也不能否认林稚月确实有一手好字。
林稚月的字,和她的诗文一样,第一眼看去,断定是一纵马的少年郎所写。
可细看却,却能发觉潇洒肆意中带着不易察觉的柔和。
抄写的佛经已经积攒了厚厚一沓。
顾景谌随手翻开一本,金色的墨汁下,林稚月的字华兹迥劲,赏心悦目。
靠战功踏上镇北王之位,又凭兵力登上皇位的顾景谌,并不相信佛经所言什么轮回转世。
他只相信自己手中的兵和权。
而林稚月作为穿越之人,每当她思念家乡亦或者孤立无援惴惴不安之时,便会抄写佛经为家人、为周围人祈福。
多年以来,抄写佛经几乎已经成了她的习惯。
“你很久不曾写诗了。”
顾景谌的话,令林稚月手中的笔微微一颤。
霎时,一团墨汁滴到纸上,晕成一团。
她没想到,自己在太学时那些年少轻狂的荒唐事,顾景谌竟然知道。
见林稚月怔在原地,顾景谌赶忙乘胜追击。
“你的那句‘落花踏尽游何处,笑入胡姬酒肆中。’朕很喜欢。”
林稚月淡漠的笑了笑,换了一张纸,继续抄写佛经:“这首诗不是我写的。”
顾景谌皱起眉,他初为镇北王时,把京城各家子弟皇亲贵族调查了个遍,他确信自己没有记错。
还没等他问出,林稚月自己先开口:“这首诗是先贤所作,无意中被我看见背下了而已。”
林稚月年少时,总自命不凡,她觉得上天既然让她穿越至此,就是要让她做出一番事业的。
可事实很残酷,她再怎么用功,依旧比不上有着光环的女主。
即便她嫁给顾景谌之前是名动京城的才女,即使她也曾经在这个时代熠熠生辉。
顾景谌望着林稚月,忽觉眼前的雾气散去。
他发现自己从来不曾真正了解过眼前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