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时锦神色不耐:“庞子煜,你也知道你多次到我家借钱生活啊?”“既然知道你全家都靠着白家讨生活,你哪来的颜面跑到我的面前指责我的,若是日子好过一点了,是不是该尽快把从我白家借走tຊ的银钱还回来了?”说着,眼中带着想嘲意上下打量庞子煜:“瞧你还换了身新衣裳,应该不会想要赖账的吧?”庞子煜气得不轻,抖着手指着白时锦:“你!你简直不可理喻!歹毒至极!”白时锦冷着脸一把拍掉他的手:“你没病吧?”
庞子煜皱起了眉毛,他是真的不理解了。
他上次见到白时锦的时候,还是上次在白家,那时这白时锦对自己虽然有些冷淡,但那时白父白母都在,她又在耍小性子,冷淡些也算正常。
可此时,都没有旁的人在,她还做出这样一副模样……
这白时锦,不是还让丫鬟给自己送过香囊的吗?
她,不是喜欢自己的吗?
只是因为自己没有回应,生一次气也该够了,他都专门出来找她了,怎么还这副样子。
庞子煜也有些恼了:“白时锦,你够了吗?”
白时锦不想搭理他,但庞子煜还在那啰嗦。
“时锦,我想你该明白的,我虽然没有答应要娶你,但我既然收下了你的香囊,就是这事我可以考虑,你现在做出这样一副样子,是想要彻底失去我吗……”
说到这,他看白时锦停下了脚步,以为白时锦是有些后悔害怕了,才软下了语气。
“我知道,你是在意我的,其实我收到你香囊的时候,也不是没有想法的,所以才在你父亲说我们婚事的时候应下了。”
“要不是你那时拒绝,我们或许已经定下婚约了。”
看白时锦还是没说话,庞子煜叹了口气。
“好吧,就算是我的错,我没有早早回应你的喜欢。”
“你是还有些生我的气吧,别任性了,我想,我们可以再聊一聊,多熟悉一下,或许我会改变主意的。”
“呵。”
白时锦忍不住笑了,她转身,朝着庞子煜走了回去。
“庞子煜,你以为我不知道,你和那个温香君已经有了不少来往,私底下都开始谈婚论嫁了,你们两个不清不楚的,还有脸来我的面前舞吗?”
庞子煜一愣,白净的脸上划过一抹心虚:“我和温小姐没有任何超过友谊的关系!”
说着,还逐渐理直气壮起来:“我与她只是欣赏彼此的才华,以文画会友而已,你不要听人胡言了几句,没有证据就胡乱臆测什么。”
白时锦点头,神色并无什么在意的地方:“哦,温香君亲口和我说的,还对我展示过几次你送她的字和画,也不算证据。”
“庞子煜,你脸可真大啊。”
庞子煜拧眉,他和温香君说过,他们的事,在没有正式上门提亲前,先不要和其他人说的,这白时锦怎么会知道的?
但他此时肯定是不能认的。
“呵呵,我多次上白家借银钱周转,你身为白家大小姐应该知道,我家中贫困,母亲身体不好不能受累,我一向是在街头摆摊卖字画维生,温小姐欣赏我的才华,手中有我的字画,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?”
白时锦笑了:“哦,私相授受,搂搂抱抱,你情我愿的,但你们还是清清白白的。”
“呵,我懂,只要没弄出个孩子来,你们之间就是什么事也没有的。”
“纯~友~谊。”
听她调子拉长了阴阳怪气,庞子煜顿时越发恼火:“你对她一向有偏见,什么事情都往坏处想,但这种事情,怎么可以胡乱猜的!”
他看着白时锦一脸的失望:“你大哥说你有些跋扈张扬,我本以为他说得有些过了,温小姐说你傲慢刻薄,我也只当她是被你欺负多了,才有些成见。”
“没想到他们都还说得轻了,你这人,竟然果真是个毒妇!”
白时锦神色不耐:“庞子煜,你也知道你多次到我家借钱生活啊?”
“既然知道你全家都靠着白家讨生活,你哪来的颜面跑到我的面前指责我的,若是日子好过一点了,是不是该尽快把从我白家借走tຊ的银钱还回来了?”
说着,眼中带着想嘲意上下打量庞子煜:“瞧你还换了身新衣裳,应该不会想要赖账的吧?”
庞子煜气得不轻,抖着手指着白时锦:“你!你简直不可理喻!歹毒至极!”
白时锦冷着脸一把拍掉他的手:“你没病吧?”
忍住捏碎他指骨的冲动。
温香君可还没嫁给这人呢,她需要等等,不然,这两人中哪一个出了岔子,只怕他们都合不到一处去。
若是他们不结婚,她不就看不到期待许久了的狗咬狗的画面了。
那样可如何是好?
“我都懒得理你,你自己勾搭温香君,还跑到我面前指责我,说我不可理喻,你才是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!”
庞子煜没想到白时锦还敢对自己动手,感受到手上隐隐的疼痛,确认白时锦是真的用力打他。
庞子煜上前一步,满脸怒容地扬起手:“香君说她在回到白家后,你这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还一直欺负她,我还一度好心替你劝她,看来,都是我白瞎了。”
他表情越发狰狞:“而现在,我看着你父亲对我帮助不少的情况下,已经因此忍让你多次了,眼下,看来我是不得不替你父亲教训你一顿了。”
白时锦看他还想打自己,脸色彻底冷了下去,手掌翻转,一枚金针已经隐藏在指尖,就等着这人的手挥下来时,一针让他再也用不了这手好了。
狗咬狗的画面,她再想办法就是。
大不了把温香君也废了。
废配配废物,不是正合适的么。
就在此时。
一旁一道冷冽的声音不急不缓地响起:“吵死了,让他闭嘴。”
这里还有旁人?
而且,这声音……
白时锦下意识转头去看,在关着白孔雀的栏杆的另一侧,一个巨型的观赏石旁,停着一辆黑色的马车,同色的车帘被白皙修长的手指撩起,露出一张矜贵迤逦的脸。
等看清那人那双看似多情的桃花眼,及眼角的一点黑痣。
白时锦突然哽了一下。
这张脸,陌生又熟悉。
竟是故人。
这人,她上辈子见时,已是好多年后了。
那时,她已经习得了一身的医术和武功,在江湖上到处游历。
而此人那时的模样,却要比眼前的状态差得多,虽然眼下隔着距离和马车看不完全,但瞧他眉眼间清雅温润,气质淡然高华,怎么看都是没受过什么苦难,金尊玉贵养起来的,出身世家名门的贵公子。
而上辈子的他。
气质阴郁形销骨立,一双眼眸沉寂如黑潭,皮肤惨白,薄唇腥红似血,并不需要言语,只是整个人站在那里,就让瞧见的人觉得无端压抑畏惧。
白时锦拿记忆里的模样和眼前的人再三对比,才确定下来。
这人,是宋行止。